名为消灾祛病
实为骗钱
这种所谓的“大仙”
完全是骗人的把戏
但总有人被骗
汪清“90”后大仙
1年“净”赚31208.88元。
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某某诈骗案在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3月,李某因牙疼久治不愈,怀疑自己得了“外病”,于是找到能够能给人消灾祛病的“大仙”孙某。孙某通过立堂口的方式为李某祛病,又对李某说有婴灵成仙,让李某还婴灵债,之后又称李某的儿子有牢狱之灾,让李某拿钱消灾……孙某以立“堂口”、还“阴债”、破“关”等手段分多次骗取李某共计人民币18458.88元。
张某误以为其儿子有“外毛病”,经李某介绍找孙某给其儿子“看病”,孙某称需要还“替身”,立“三仙堂”,让张某缴纳费用。后来张某又以还婴灵债、黄符等理由分多次骗取张某共计人民币12750元。
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孙某利用封建迷信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寄语
在以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多以“算命”、“治病消灾”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树立防骗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破除封建迷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